关于申报2018年度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5-03浏览:3190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了激励全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增强学校整体科研水平,活跃学校科研氛围,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校级课题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开始组织申报我校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在岗在编、有志于从事科研的教学科研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

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预期目标;对所申请课题已经具有相应的初步研究成果。

(二)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申报2018年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三)申请者不得与校外人员合作申请本项目;申请者不得将项目研究任务转让他人,不得抄袭他人成果或者以原有的其他成果充抵本项目成果。

有历年来学校科研项目未结项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以取得结项通知书为结项依据)

(五)原则上不支持教授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5月17日(周四)下午1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请申请者认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六份)签字后,在截止日前交科研处(求实楼215室或205室),《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申请书文件名称:校级+姓名)与《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情况表》(请申请者填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shuplkeyanxiazai@163.com因评审需要,请务必及时发送电子版

四、其他事宜

1.学校组织评审后,对决定立项资助的将与申请者签订书面协议。

2.本项目资助经费为一万元,研究周期为12个月

3.本项目拟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本项目结项成果材料必须含有项目研究期间发表于CSSCI期刊(包括来源期刊和扩展版)论文至少一篇,或发表于一般期刊的论文至少三篇。

4.以本项目为基础成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免于结项考核(但仍需提交结项材料)。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39225091  13301958776

科研处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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