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通知

时间:2018-08-01浏览:2681

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4号)(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2018年认定课程的范围为:截至2018731日,高等学校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包括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

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71231日;申报2017年认定但未通过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781日之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2018教育部将认定800门左右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注重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体系,按照不同课程类型分类遴选认定。

二、申报课程要求

申报课程须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精神,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思想导向正确、科学性强,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明显,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课程建设团队充分开展在线教学活动与指导,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

(一)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正常有序运行。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须与课程平台显示人员一致。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二)课程教学设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全面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课程内容

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水平。课程内容更新和完善及时。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五)应用效果与影响

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能较好地应用,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在其他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

   (六)课程平台支持服务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上线课程的内容规范及技术水平。

三、申报推荐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认定要求,在所申报课程开课平台的配合和协助下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二)申报书所需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1.课程数据信息表(必须提供)

按照附件3格式提供,须课程平台单位盖章。

2.校外评价意见(可选提供)

此评价意见作为课程有关学术水平、课程质量、应用效果等某一方面的佐证性材料或补充材料,可由教育部教指委等专家组织,有关学术组织、课程联盟组织、课程平台、课程应用高校(或高校相应院系)等出具,也可由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校外专家学者出具。须相关单位盖章或专家签字。评价意见以1份为宜,不得超过2份。无统一格式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门)申报课程汇总表》(纸质版一式,电子版一份)(附件4

上述材料纸质版2018820(星期一)16:00至主教411A办公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到yanping@shupl.edu.cn。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择优向上海市教委推荐申报,被上海市教委确定为拟向教育部推荐申报的课程将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为确保所申报课程符合教育部申报要求,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在开始填报各项申报材料前先与教务处联系人沟通。

感谢您的配合!

联系人:老师 电话:39225058)、曾老师(电话:3922557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8年)》.docx

附件3.《课程数据信息表(2018年)》.docx

附件4.《各二级学院(部门)申报课程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18731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