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8-02浏览:783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为做好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7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72018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9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我校教师需以上海市教委为单位进行项目申报,由科研处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188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3.我校申报方法

1)提交申报拟申报项目信息表

为切实提高我校申报质量,拟对我校教师申报材料开展校内辅导,为做好申报辅导的安排工作,拟申报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18816日前填写《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拟申报项目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1)。

具体辅导时间、地点、方式将根据申报人数、申报项目所在学科等情况补充通知。

2)网上填报截止日期:

各项目申请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我校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18826日,逾期不再受理。

注:①填报过程中请认真研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系统各项填报要求,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填报要求的申请书无法通过学校审核;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系统中显示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方可打印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94日。要求如下:与申报系统一致的完成个人签章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3份(均为原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申请者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将严格把关,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08518016373632

邮箱:kyshupl@163.com

     附件1: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拟申报项目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科研处

                               2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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