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社科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系列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8-08-16浏览:369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11月,上海将迎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了系统深入地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深刻总结我国对外开放的历史经验,科学把握对外开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联合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社科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系列课题的招标。为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集中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力量,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全社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理论支撑,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二、招标要求

    本系列课题共设三个专题26个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7万元。申报人必须根据选题申报。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系列课题要求2019年1月底前完成。成果要求为:(1)最终成果:10万字左右专著;(2)中期成果:向相关学术论坛提交1篇论文;(3)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发表理论成果。其中,(1)为必须完成;(2)和(3)为鼓励完成,如完成可作为评定结项等级时的重要参考。

    三、申报条件

    1.本次课题面向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公开招标。申报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原则上应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

    2.为鼓励本市社科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工作,本次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承担者申报。

    3.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系列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或团体)。所在机构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认真审核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承诺信誉保证。

    5.鼓励申报者与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和政府机构开展联合研究,鼓励申请者所在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的保障支持。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系列课题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四、申报安排

    1.有关资料下载:申报人可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资料。

    2.填写要求:《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用计算机填写。《论证活页》只填写课题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栏目所应填写的内容,不得填写申报者的姓名、单位及有可能透露申报者身份的其他信息。违反上述规定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3.打印及报送时间:《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课题申报人务必于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之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9份,提交至求实楼科研处203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eyongmei@shupl.edu.cn。(注意:提交纸质版之前,先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待科研处审核后方可打印提交)

    五、其他说明

    1.课题申报人要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填报,并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参照《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4)进行合理的编制经费预算。(请注意:其中专家咨询费比例不得超过课题资助经费的10%,管理费提取额最高为1500元)。另请各位课题申报人,填写《课题申报统计表》(详见附件5),按照表内的要求,填写申报人有关信息,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我校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名:上海政法学院;账号: 0385210004006719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松江区佘山支行。

    六、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何咏梅;办公室:求实楼203室;联系电话:39225085/13671644725


附件1.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论证活页.doc

附件3.课题指南.doc

附件4.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

附件5.课题申报统计表.xls


科研处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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