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11-07浏览:400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2013年度至2017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各类专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为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材料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详见附件1各项内容,并提供相关阶段性成果复印件。

注意:表内填写的成果应为2018年度的成果(2018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成果)。

2.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填写《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2)。

二、提交材料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请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并将完成个人签章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处(求实楼203室)。

三、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085/18016373632

电子邮箱:kyshupl@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doc

附件2: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xlsx


科研处

2018年11月7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