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03-21浏览:1342

    根据市教委、市语委《关于做好本市在校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上海《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三款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80分)的规定。我校2019年参加免费测试的为2017级所有在校本科学生(不含留学生)。现就本次普通话测试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日期(个人考试时间以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2019420日(周六)

经济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

2019421日(周日)

法律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9511日(周六)

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9512日(周日)

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测试流程

1.应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入场。

2.考试前30分钟报到,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带领至准备室备考,应试人员有10分钟备考时间,可根据测试机构提供的试卷进行准备。

3.应试人员按照编号进入测试室接受测试。测试过程不得翻阅任何资料,手机保持关闭状态。

4.测试采用机器测试,整个测试过程所用时间为10-15分钟。试卷内容包括: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命题说话4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前三个部分由机器阅卷,最后一个部分为人工阅卷。

    三、测试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主教201B;请参加测试的学生务必带好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按要求参加测试。凡缺考者,不再享有免费测试的机会。

    四、证书发放

所有通过测试的学生均可获得由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制作并下发的《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五、测试培训安排

为确保我校2019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参测考生取得较好的成绩,特邀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为我校参测学生进行普通话测试免费培训。

培训内容:测试范围、测试技巧等,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对象

2019416(周二)

下午:13001430

B4-102

经济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

2019416(周二)

下午:15001630

B4-102

法律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957(周二)

下午:13001430

B4-102

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957(周二)

下午:15001630

B4-102

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务处

20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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