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政法学院校级、青年科研基金、“三大”系列及优秀留学回国教师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项的通知

时间:2019-04-09浏览:561

各相关教师:

按照《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2017年度上海政法学院校级(“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系列研究专项)科研项目方案》(简称“三大”系列研究专项)及《上海政法学院优秀留学回国教师科研创新计划方案》之规定,2018年度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2018年度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2017年度“三大”系列研究项目及2017年度优秀留学回国教师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研究周期已到, 拟结项,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立项协议书要求,认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项目类别请按照申报书填写“校级科研项目或“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或“三大”系列研究项目或“优秀留学回国教师科研创新计划”) 。

如不能按时结项的,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无固定格式,内容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不能按时结项原因等,并签名)。

二、请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纸质版一式六份(双面打印),每份左侧装订,《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电子版(文件名称:姓名+项目编号)同时发送至shuplkeyanxiazai@163.com

2.项目研究期间已发表相关论文的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一式两份左侧装订

3.部门预算明细查询表一份。

申请表、成果材料与部门预算明细查询表1个燕尾夹固定。

三、注意事项

1.已发表论文如属于CSSCI期刊目录(包括来源期刊和扩展版)所列期刊论文,请在表格第三页“期刊或出版社”一列中标明。已发表论文如属于SSCISCIEI收录的论文,请在表格第三页“期刊或出版社”一列中标明并附上论文复印件及检索证明。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应如实填写,并附上计财处的部门预算明细查询表一份(表格含日期、凭证编号、摘要、预算拨款、预算收入支出等,不含“执行率”,在计财处个人账户上有明细查询可打印)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19416日(周二)下午15:30将以上材料交至科研处(求实楼215室,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3922509113301958776)。《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电子版(文件名称:姓名+项目编号)同时发送至shuplkeyanxiazai@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五、历年有未结项项目如需结项的,参照上述要求提交材料。

科研处

201949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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