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9-07-19浏览:1433

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9年8月到期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范围

预计完成时间在2019年8月之前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等。

如项目已经到达预计完成时间,但无法提交结项材料,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请项目延期,经学校审核、市教委审批、教育部社科司审批后方可延期。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请免予鉴定的项目

1.线上填写

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与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模板文件,上传成果电子版附件后,由系统生成终结报告书PDF文件 。

注:中期检查填入的中期成果可自动带入项目成果,无须重复填写,项目负责人可对其指定是否标志性成果和重新排序。

2.提交纸质版材料

结项材料通过学校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应于9月9日前打印提交如下纸质版材料:

① 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加盖计财处印章),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② 项目成果原件4套(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阶段性成果分开装订成册);

③ 加盖计财处印章的财务清单2份;

④ 申请评审书、中期检查报告复印件1份;

(二)不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

1.线上填写

线上填写同免予鉴定的项目。

2.提交结项材料电子版

各项目负责人,应于8月1日前将如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① 系统导出的项目《终结报告书》;

② 项目成果(项目阶段性成果与最终成果分2个文件夹);

③ 申请评审书、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

3.提交纸质版材料

通过专家鉴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于9月9日前打印提交纸质版材料,材料要求同免予鉴定的项目。

未通过鉴定的项目,应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在下一结项周期到来前重新提交结项材料。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联系方式:39225085/18016373632

邮箱:kyshupl@163.com

科研处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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