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档立卡学生补申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通知

时间:2019-12-27浏览:1069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精神,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并根据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沪学助﹝201979号)的要求,我校针对全国资助系统每月更新的建档立卡名单中,仍有一部分学生未申请本学年困难认定的情况,现决定让其在自愿的基础上补申2019-2020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现将工作步骤布置如下:

1.请通知未申请本学年困难认定的建档立卡学生(以下简称未申请人)在20191227日至202012日期间,登录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系统http://sms.shupl.edu.cn/,进行困难认定申请。未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和相关情况,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请二级学院在202012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工作,提交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指委审议,如通过,校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按照规定从明年春季起给予国家助学金等资助。

4.未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本次困难认定的,要提交本人手写的情况说明一式两份(A4纸上),并由二级学院同意盖章,其中一份提交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备案。

  

特此通知。

学工部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全国学生资助网未受资助的建档立卡名单(具体名单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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