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27浏览:13777

为有效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关于防控工作的要求,确保校园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市教委1月27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岗和进出人员的管理

1.校园实施封闭管理。所有进校人员都要进行体温测试。一经发现体温高于(含)37.5度,会进行临时隔离,并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做好移送工作。

2.校内师生及工作人员进校时应主动出示校园卡,积极配合安保人员进行体温测试。

3.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岗管理,严格落实访客登记制度。无特定事由的校外人员不得入校,外卖送货、出租车辆等不得入校。

二、严格落实防控和信息上报制度

1.所有师生应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范,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申报工作。各部门、学院负责人要掌握本部门师生动态。辅导员要切实掌握学生动态。学生本人或家人如有发生疫情等特殊情况,请立即告知辅导员。教职工有上述情况,请立即告知所属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学院相关情况要第一时间报校办。

2.近两周内有湖北武汉等地接触史或返沪的教职员工应自行居家隔离或观察。假期留校学生进出校门和宿舍区要主动配合做好检查、登记,做好宿舍防护和自我防护。若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务必佩戴口罩马上到指定医院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发热门诊就医,并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

3.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疫情的研判和应对。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当地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格落实假期返校相关要求

1.根据上级要求,各学校2月17日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情况发展,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正式开学时间,并另行通知。为确保安全,已离校的同学在正式确定的报到日前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2.教职员工不得在寒假期间提前返校返岗。教职工正式返校、返岗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相关部门和值班人员因工作需要进校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

3.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补、缓考延期,时间安排调整由教务处根据开学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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