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校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推荐教师名单公示

时间:2020-11-06浏览:834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课堂教学示范岗评定办法(2020年修订)》及《关于开展2020年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各二级学院(部)按照公平、公开原则,组织开展了课堂教学示范岗申报、教师参评资格审核和初评,并按照初评排序和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教师参加校级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为加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现将各二级学院(部)推荐参加校级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的教师名单进行公示(见下表)。


推荐学院(部)

参赛教师

性别

职称

参评课程

法律学院

张进德

副教授

民事诉讼法学

张西恒

副教授

民事诉讼法学

李泽

副教授

法理学

孙哲

讲师

民法学分论

经济法学院

刘新慧

讲师

经济法

国际法学院

陈振云

副教授

法律英语

刑事司法学院

助教

刑事技术(实验)

副教授

美国刑事司法制度

警务学院

副教授

警训1

人工智能法学院

黄芹华

副教授

人工智能原理

经济管理学院

万兰兰

讲师

国际金融

讲师

微观经济学

讲师

税法实务

张洁瑶

讲师

会计专业英语

政府管理学院

副教授

世界文明史

时怡雯

讲师

社会工作理论

讲师

公共政策概论

语言文化学院

陆月华

副教授

高级英语(1

张晓玲

讲师

基础俄语2

刘净娟

讲师

基础俄语3

王春荣

讲师

英语阅读1

洪令凯

讲师

综合英语1

讲师

高级俄语1

上海纪录片学院

副教授

传播学概论

讲师

影视语言

马克思主义学院

涂立贤

讲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体育部

徐士韦

副教授

大学体育与健康-羽毛球

 

公示时间5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向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主教207A

电子邮箱:jszx@shupl.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9225053

特别提示:校级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的课堂教学竞赛时间初步定在1124(星期二)(全天),请相关参赛教师提前做好准备。竞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参赛教学节段和参赛顺序(竞赛前三天抽选)另行通知。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

2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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