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本预科)

时间:2020-11-09浏览:1444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3号)文件和《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帮困资助管理办法》(沪政院学〔2020〕121 号)要求,结合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经公示国家助学金拟分配方案、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我校国家助学金分配方案和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本预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1.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共1074人,给予350元/生/月。

2.被认定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共24人,给予300元/生/月。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中有25人,给予250元/生/月。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共计发放10个月。另有5名无法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学校给予每生2000元的校内资助。

具体名单公布在主教B座108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宣传栏。

公示时间为11月9日—1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据实将情况发送至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联系人:傅瑾;地点:主教108B;

电话: 39225523。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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