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3-15浏览:1046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该类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加强重点、难点、重大战略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可参考《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和参考选题》,也可结合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自行设计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相关的课题申报。

三、申请条件

(一)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五)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项目要求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实施时限一般为一年(具体见立项通知书要求),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认真填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并于326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1申报书”命名

通过学校审核的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2份原件,4份复印件),完成签字后,于330日前提交至科研处

六、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婷婷010-86093064 胡祥010-86096371

2.学校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家珉;办公室:求实楼204室;

联系电话:18016373632邮箱:kyshupl@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及参考选题.doc

附件2.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说明.doc

科研处

2021315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