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法规

保卫处物资仓库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 保卫处 发布日期: 2024-01-09 浏览次数: 10

上海政法学院保卫处文件


保卫处物资仓库管理规定

一、保卫处物资仓库主要由于存放校园交通、消防、监控技防等工作需要的日常消耗性物资。

二、保卫处物资仓库落实专人管理,由保卫处仓库管理员具体负责仓库管理,相关人员进行协同配合。

三、物资的储存与保管,原则上应以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进行分类放置,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类管理。

四、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耐潮的低层堆放,易潮的高层堆放,周转量大的低层堆放,周转量小的高层存放,必须做到清点方便,成排成列,摆放整齐。

五、仓库管理员会同物资采购负责人对供应商送达的货物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入库,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六、物资仓库落实标签化管理,做到物资名称清晰、规格型号完整。

七、仓库管理员对出入库物资及时进行登记入账,做到账物相符。

八、仓库物资申领实行审批制度,申领人领料应填写申领单,业务主管负责人签字,再由管理员签字发放,手续不完整的不得发料。

九、仓库应配置消防器材,仓库管理员需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十、物资仓库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的盘点,掌握库存物资情况,做到账目清晰无差错,账、卡、物相一致。

十一、仓库内外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对各类废旧物资进行清理,杜绝安全隐患。

十二、仓库管理员如有工作调动,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上海政法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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