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2020年度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包丽丽发布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2016年至2020年,全市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本市“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上海工作大局,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法治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创造新时代上海改革发展新奇迹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七五”普法期间,本市涌现了一批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法治上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及本市“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在2016—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先进个人本市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法律基础知识比较扎实,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日常工作和实践中,能始终坚持尊法学法、带头守法,依法办事,起到较好的表率和示范作用。“七五”普法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

      3.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中,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显著。

      4.紧跟形势、积极创新,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表彰方式

      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2016—2020年度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

      五、相关要求

      材料报送:请填写《2016—2020年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7),A4纸打印一式4份,于2021年5月25日(周二)上午11点前送交发展规划处,同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fgc@shupl.edu.cn。在填报附件3中先进事迹时,要着重通过典型事例和有说服力的材料反映工作实绩,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联系人:李语熙、李邦旗,联系电话:39225004,地址:求实楼221。

      附件:3.2016—2020年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7.推荐对象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2016—2020年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2.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