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说第二十六期: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实务问题

发布者:葛雯婕发布时间:2019-05-24浏览次数:273

523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张璟检察官应我校国际法学院邀请,于主教116A作法说第二十六期讲座:“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实务问题”。国际法学院副院长王祥修教授主持,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讲座。


张璟结合自身刑事司法检察工作经验,围绕非法集资犯罪所包含的概念及罪名、非法集资犯罪的基本特征、在非法集资犯罪类案件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P2P”的概念和法律规定,与同学们分享她对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实务问题的相关经验。通过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相关罪名,总结非法集资犯罪类案件的四性特征:非法性、公开性与不特定性、利诱性。分析非法集资犯罪类案件中三类行为模式的演变,包括纯线下模式、线下加线上模式、纯线上模式,并透露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实务操作。

本次讲座张璟检察官从典型案件、司法热点出发,深入浅出,生动而又细致地讲述了我国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实务问题,有利于同学们在学校接受理论知识的同时加深对我国刑事司法实务的认知,为将来从事司法实践打下了一定基础。(撰稿/孙加荣 摄影/左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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