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工作会议纪要2020-4

信息来源: 后勤保障处 发布日期: 2020-05-29 浏览次数: 1591

2020427日(星期),祝耀明主持召开处务会议。凌辉、彭玲刘戟、张俊梅出席会议。戴锦良、曹永兴王爱忠、蔡弘、陶爱平、盛一明、倪立群、吴嘉佳、沈咏、杨稼轩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

一、会议听取物业科科长凌辉关于近期工作的情况汇报

1、关于主教学楼A座5楼安装窗帘的情况:主教学楼A座507、508、509、510、511、512室由原高职学院办公室改为警务学院办公室,新装窗帘共计56.8平方米,单价为88元,产生费用4998元。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同意进行支付。

2、关于学校二次供水检测的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供水检测,学校1—3月份对地下水库3只水箱,28、29号楼2只水箱,普陀校区1只水箱进行了水质检测,产生费用840元。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同意进行支付。

3、关于学校3号站2号变压器维修的情况:原学校老校区315KVA变电站有两路高压10KV出线,一路10KV出线给3号站315KVA变压器进行供电,另外一路10KV出线负责给培训中心400KVA变压器进行供电。因市政工程(千新公路向北延伸)需要将该变电站拆除,导致供给培训中心400KVA变压器的10KV高压进线没有供电电源,后经学校有关部门与青浦电力公司协商,电力公司建议改由学校3号开关站高压2段一路备用10KV出线给培训中心400KVA变压器临时进行供电,且只要将3号开关站的2号配变原有1台SCB9-10/1250KVA变压器换成1台SCB9-10/1000KVA变压器,使2号配变1250KVA容量临时减容250KVA至1000KVA,待培训中心自己高压配电站建好后,学校再向电力公司申请报备还将3号开关站2号配变恢复至原有容量进行供电使用。现培训中心的高压配电站已经建好,3号开关站2号配变用电量有所增加,1000KVA变压器接近满负荷运行,该配变低压总开关已经跳闸好几次了,影响到学校安全正常用电,经研究,考虑恢复3号开关站二号配变恢复至原有容量(1250KVA)进行供电使用。但原有1250变压器已经放置很长时间了,使用前要进行各项检测试验。经学校与青浦电力公司协商,电力公司2020年4月15日安排施工人员现场对原有1250变压器进行各项检测试验,发现该变压器已经损坏各项检测指标都不合格,建议学校维修或更换。更换新变压器成本大概在40万元左右,维修只需要10万元左右,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节约思想,拟对该变压器进行维修。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同意进行维修,并根据学校相关招标手续流程,向资产设备处提交招标需求,由资产设备处进行公开招标最终费用以审计价为准。

4、关于电梯限速器校验的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对电梯限速器进行每两年一次的校验,学校于4月上旬对图书馆3台电梯、研究中心1台电梯限速器进行了校验,产生费用1200元。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同意进行支付。

5、关于学校水泵维修的情况:4月22日在对学生公寓28、29号楼设备检查时,发现一个地下排污泵和水箱排水泵损坏,需要进行维修,大的排污泵维修费用为2200元,小的排水泵维修费为800元,共计产生费用3000元。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同意进行支付。

二、会议听取综合服务科科长彭玲关于近期工作的情况汇报

1、关于生活垃圾车维修的情况:4月2日—4月7日对学校电动生活垃圾车进行了维修,维修内容包括轴承、控制器、电瓶的更换,产生费用1290元。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同意进行支付,费用从物业管理费里支出。

2、关于罗森1号店合同续签的情况:罗森1号店服务合同已于2019年8月31日到期。经学校法务和相关部门研究后建议,招标合同中关于“甲方可以和乙方续签合同,但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4次”的约定,可以理解为: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考核,如考核结果优秀,可以续签合同。现经考核,乙方在续签合同期间的服务结果为优秀,特申请学校与乙方最后一次续签服务合同2年,时间自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同意续签罗森1号店服务合同。

3、关于39名教职工返沪后集中隔离住宿费的情况:根据学校要求,共有39名教职工返沪后安排在格林豪泰酒店进行集中隔离,根据协议约定,产生费用96690元。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同意进行支付,费用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中支出。

三、会议听取交通科科长刘戟关于近期工作的情况汇报

1、交通科驾驶员孔海防劳动合同将于5月31号到期,根据该同志日常工作情况,拟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同意续签相关劳动合同。

四、会议听取卫生保健科科长张俊梅关于近期工作的情况汇报

1、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拟在医务室设置发热病人隔离观察点。

五、祝耀明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部署,学校中层干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所涉及部门的全体人员于4月27日(周一)起恢复正常上班,其他教职工于5月6日(周三)起恢复正常上班。

2、根据目前疫情形势。疫情防控工作将是常态性工作,并非是阶段性工作,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

3、根据上海市教委最新通知安排:(一)即日起各个高校开学方案仅需报教委备案,无需教委审批,各高校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开学相关工作;(二)从武汉返沪的学生,必须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抗体检测工作;(三)从除武汉外返沪的湖北籍学生及其他重点地区返沪的学生,建议进行核酸、抗体检测工作;(四)外地返沪的教职工、物业人员及其他外引单位服务人员,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工作;(五)核酸检测工作由各高校自行与属地卫健委联系,并报教委备案;(六)原则上不鼓励、不提倡、不建议教职工在五一假期离沪休假;

4、对近期工作进行安排:(一)人员安全方面:①不鼓励、不提倡、不建议本部门员工以及外引单位人员在五一假期离沪休假,若有离沪需求的人员必须告知报备;②4月30日前,做好外引单位人员寒假是否离沪、何时返沪、是否是密切接触者的信息统计工作;(二)食堂管理方面:针对目前已开放的教工餐厅和第五餐厅,需高度重视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工作,高峰用餐阶段必须安排监管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对所有器具物品都要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主副食品价格严格保证统一采购,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好口罩;(三)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新冠肺炎期间高校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四)隔离病房方面:联系好格林豪泰酒店,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准备好相关生活用品大礼包;届时交通科需配合做好人员接送工作;(五)物业科需安排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检查、直饮水及空调的维保工作;(六)入围的三家维修单位服务合同将于6月底到期,联系设备处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七)抓紧时间做好电控改造一期项目、防雷检测等暑期维修项目的招标工作;(八)交通科需做好车辆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并及时收集问题和意见反馈,近期召开驾驶员安全教育专题会;自5月7日起安排好应急车辆的相关工作;(九)医务室自5月7日起需安排好医生进行24小时值班,并与属地医疗机构联系好核酸检测的相关工作;(十)物业公司需做好日常设施设备检查工作和重点区域部位的消毒清洁工作;(十一)按照相关要求,安排好快递站相关工作,要求必须做到无接触取件;(十二)根据教委发文,需做好水电气预算的核算工作;(十三)5月6日起,按照各部门人数,做好口罩发放工作。

 

后勤保障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