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项目库绩效目标(学生奖助学金)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12

上海政法学院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
申报单位名称:上海政法学院(盖章)
项目名称*:学生奖助学金项目类别*:经常性专项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张军联系人*:王洪全
联系电话*:021-39225066计划开始日期*:2019-01-01
计划完成日期*:2019-12-31资金用途*: 
项目总预算(元)*:23544600.00项目当年预算(元)*:23544600.00
同名项目上年预算额(元):0.00同名项目上年预算执行数(元):0.00
项目概况*:学生帮困助学经费、学生勤工俭学经费、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硕士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
立项依据*:《上海政法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方法》
《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法》
《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法》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财教[2014]38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4〕36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财教〔2014〕40号)
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学生帮困助学经费、学生勤工俭学经费、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上海奖学金、硕士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学金的设立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相关经费的设立,可以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根据《上海政法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方法》、《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法》、《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法》、《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财教[2014]3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4〕3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财教〔2014〕40号)等上级及我校的相关制定、合法合规利用各类奖助学金的经费。
项目实施计划*: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实施办法,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及时将奖学金发放给学生。学生勤工俭学经费按月做好考勤统计后,及时按月发放给学生。国家助学金,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评审工作,及时按月发放给学生。
项目总目标*:激励学生努力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营造学校良好学风。规范管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规范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年度绩效目标*: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时间节点,应奖尽奖,应助尽助、不遗漏、无差错,每年及时足额将当年各类奖、助学金发放给学生。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投入和管理目标
二级目标指标内容指标目标值目标值来源
资金投入管理资金到位率=100.00% 
资金投入管理预算准确率≥90.00% 
项目实施管理评奖人数计划完成率≥90.00% 
产出目标
二级目标指标内容指标目标值目标值来源
数量   
质量及时发放=100.00% 
质量发放符合文件规定=100.00% 
效果目标
二级目标指标内容指标目标值目标值来源
经济效益预算执行率≥90.00% 
满意度学生满意度≥90.00% 
子项目
子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元)
本专科生、研究生奖助学金13491600
学生勤工俭学经费(非财政资金)1738000
学生帮困助学经费(非财政资金)83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