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薪资申报(校外人员劳务费)报销系统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10-21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全校教师:

为配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校外人员劳务费报销工作,我校网上财务报销系统中新增了校外人员薪资(劳务费)申报模块,并于即日起开始使用。计财处已于1020日下午在求实楼513室召开了新劳务费报销系统的使用培训会(培训材料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021日起,各部门(教师)支付校外人员劳务费均应通过新系统进行填报,这里的校外人员是指非我校在编人员,包括外单位人员、本校的非在编工作人员及学生等

2、按照审计要求,纸质报销材中应当体现出劳务费领取人的身份、职务(职称)及劳务费计算依据(单价标准及工作量)。

3、新劳务费报销系统所生成的报销单上,只填报税前金额(应发数);待系统审核通过后,报销人员会在系统中看到实际到账的税后金额(实发数)。请报销人员在填制报销单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之后登录系统查看税后金额,再填制本地银行(或异地银行)发放表格,发送到dongwenjunjcc@qq.com邮箱。报销人员原需填制的校外人员劳务费签收表,在新系统里无需再填制

4、由于个人所得税系按年度计算综合所得额并扣税,但劳务费需按月申报并预缴个税,因而可能会存在按月预缴的税额总数与按年计算的税额有差异的情况,对此税务部门将通过年度汇算清缴进行调整,多退少补。请各部门报销人员注意提醒劳务费领取人,次年应及时自行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手续(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等渠道)。

大家在新系统使用当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计财处王凯、杨洁琼,电话39225090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计财处

20201020

  

附件下载:

附件:校外劳务流程注解.doc

本地银行(异地银行)发放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