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例会会议纪要(2016-10)

来源:暂无编辑:暂无发布时间:2016-06-17点击:0

基建工作例会会议纪要

2016—10

2016615日(周三)上午,副校长胡继灵在求实楼416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2016年第十次基建工作例会。计财处、资产和设备管理处、审计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基建办相关同志参加会议,后勤保障处因教委防台防汛检查请假。

会议主要内容:讨论《上海政法学院“十三五”校园建设规划》

   会议首先听取了“十三五”校园建设专项规划小组牵头人张燕同志关于《上海政法学院“十三五”校园建设规划》的汇报。《上海政法学院“十三五”校园建设规划》建议稿于201597日经由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因学校近期正在审议的《上海政法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的办学规模有所调整,校园建设规划也相应予以进行调整。根据“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张燕分别从“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成就、”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发展思路与战略目标、校园建设主要任务、重大抓手及保障举措等五方面进行了简单地介绍,着重指出了“十三五”规划发展思路因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求和校区的总体空间布局,在做好中长期规划的基础上,遵循现有风格、结合专业特色、弥补短板缺失、因地制宜发展。未来的校园建设应着力围绕五个战略目标进行实施:一是对上合组织培训基地实施战略延伸;二是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三是进一步整合优化现有校舍资源;四是进一步推进办学结构性调整,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五是通过强化设施配套工作,全面推进节约型、节能型校园建设。

会议对此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胡继灵副校长要求各部门从不同角度,对校园建设规划中不周详的地方进行讨论和完善,各部门负责人提出以下意见:

1. 专项规划的标题为校园建设规划,目前主要为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后勤保障、计财、资产与设备管理篇幅较少,不够全面。会议要求后勤保障处、计财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对《上海政法学院“十三五”校园建设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汇总给牵头部门整合完善。

2.“十三五”校园建设规划除了根据学校十三五办学规模所需的面积缺额以外,更应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根据校舍建设的轻重缓急安排项目建设进程。会议建议: “十三五”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分两期进行,一期主要是结合行业划转和市政动迁造成的校舍缺口,完成学生公共浴室、食堂和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建设;二期主要是根据办学规模所需,完成学生公寓、上合组织文献信息中心和实验实训用房的建设。会议要求基建办需充分考虑项目前期进展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因素后再明确具体实施步骤。

3.老校区重新规划、旧房改造和修缮计划由后勤保障处补充完善并列入十三五校园建设规划中。

会议要求:牵头部门尽快完成修改并提交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