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发布者:杜贇滢发布时间:2019-06-14浏览次数:2172

     经济法学院始建于1986年。2015年成立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挂靠经济法学院,2016年增设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专业。

学院重视学科建设,现有经济法、环境资源法、知识产权、金融法、信息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生命法、海洋法八个学科。其中经济法与环境资源法学科为法学高原学科,为全院教师提供了优势的学科平台。学院下设经济法研究中心、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立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科技法研究中心、生命法研究中心,竞争法研究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34 名,其中专业教师25人,专业教师中,教授9人,副教授11人,讲师5人。专业教师中有2名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1名国土资源部咨询专家、4名上海市浦江人才、4名上海市曙光学者、2名上海市晨光学者、2人荣获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奖,多人在各类学会、研究会等学术组织中兼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

近几年,教师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出版、发表了一系列专著、译著教材和论文,完成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多项,获得各种教学科研奖励多项。学院对外交流合作广泛,与海内外知名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学术合作关系。

学院现招收法学(经济法方向)、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知识产权三个本科专业学生。为开展实践教学,在上海市内外设立了20多个教学和社会实践基地,备有设施齐全的多功能模拟法庭和环境资源法实验室。

 

学(经济法方向)(本科)

本专业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设有经济法学硕士点。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培养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司法、经济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操作型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金融法、财税法、证券期货法、信托法、劳动法、竞争法、会计原理、合同法实务、房地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选修课。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公证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公司企业、银行等经济部门。

  

知识产权(本科)

培养目标“知识产权”系教育部根据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趋势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紧缺人才的实际需求于2014年新设置的特色专业。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有的知识产权法专业方向的基础上转置招收“知识产权”专业的本科生,是上海市招收该专业本科生的两所高校之一,旨在培养国家为实施创新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以及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所急需的具有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型特点的高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保护与网络规制、信息检索与利用、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策划、国际知识产权法等专业课程。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毕业后可到各类知识产权实务部门、创意产业部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政法部门、行政管理机关、各类企业、科技园区、创意园区等单位以及即将落户上海的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分支机构工作。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本科)

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这一国家重要战略平台,汇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领域、外交领域资深专家,形成多元化、开放式的教学科研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培养模式。

培养目标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这一国家重要战略平台,汇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领域、外交领域资深专家,形成多元化、开放式的教学科研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培养模式。

合作院校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注重国际化办学,已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佛蒙特法学院进行海外合作,双方互派教师,并选派学生共同开展学术研究。

培养模式

(一)3+1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二)3+2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本科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博士学位。

(三)4+1模式,部分学生可以申请在大四到国外学习1年,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培养方式

(一)海外合作。与多国知名高校建立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实务课程、组建教学团队。试点班的学生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需参加一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海外交流。

(二)在国内外知名律所、大型企业建立教学实践基地,选派优秀学生参与大型国际会议。

(三)在培养过程中采取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他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四)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和大二春季学期末,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申请进入律师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授予学士:法学学士

奖学金制度

卓越涉外律师人才试点班的学生在校期间除享受各类校级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之外,还单独享有涉外律师试点班的特设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不少于试点班总人数的50%,学生只要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均可享受。

  

与野马浜的独家记忆

秦家琪,经济法1443班,考取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4年我和无数新生一样,越过高山大河、东经北纬,乘坐九号地铁和陈松青来到上政,在上海30度的热情下,走过老校门镌刻的时光流逝,踩着茂密树荫下的黑色果实,细数两旁蓝底白字的路牌,散步在法学楼松软的草地,满心期待着“大学”能够带给我怎样的精彩故事。

四年的时光转瞬即逝,这里给了我专属“上政人”的精神风貌,更给了我专属“野马浜”的独家记忆。在这里,每一个挑灯夜战的夜晚,每一个早起读书的清晨培养了我坚持不懈的品格,让我直面生活的挑战;每一次课堂讨论,每一本专业书籍帮我增长学术知识,在成为法律人的道路上步履不停;每一位老师,每一位朋友给予我无尽的帮助与关怀,成为我的指路明灯亦或与我携手前行;每一个樱花盛开的春天,每一个桂花扑鼻的秋季,都成为记忆里的风景与气息,宛如上政给我的私人佳酿。

即使有人说大学是阴差阳错,可上政却为我妙笔生花。在这里,我遇见上海;在这里,我遇见法律;在这里,我遇见志同道合的他们;在这里,我遇见更好的自己。野马浜,正如它几年前在外青松公路等待我一样,也正在翘首以盼你的到来,为你的青春时光开启独家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