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

 

法学(经济法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培养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司法、经济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操作型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金融法、财税法、证券期货法、信托法、劳动法、竞争法、会计原理、合同法实务、房地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选修课。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法律服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公证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公司企业、银行等经济部门。

 

知识产权

培养目标:“知识产权”系国家教育部根据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趋势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紧缺人才的实际需求于今年新设置的特色专业。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有的知识产权法专业方向的基础上转置招收“知识产权”专业的本科生,成为目前本市经教育部批准招收该专业本科生的两所高校中的一所,旨在培养国家为实施创新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以及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所急需的具有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型特点的高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保护与网络规制、信息检索与利用、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策划、国际知识产权法等专业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开设并组织校内的专业实验、实训和校外的社会实习。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毕业后可应聘至各类知识产权实务部门、创意产业部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政法部门、行政管理机关、各类企业、科技园区、创意园区等单位以及即将落户上海的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分支机构工作。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培养目标: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这一国家重要战略平台,汇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领域、外交领域资深专家,形成多元化、开放式的教学科研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培养模式。

合作院校: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注重国际化办学,已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佛蒙特法学院进行海外合作,双方互派教师,并选派学生共同开展学术研究。

培养模式:

(一)3+1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二)3+2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本科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博士学位。

(三)4+1模式,部分学生可以申请在大四到国外学习1年,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培养方式:

(一)海外合作。与多国知名高校建立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实务课程、组建教学团队。试点班的学生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需参加一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海外交流。

(二)在国内外知名律、大型企业建立教学实践基地,选派优秀学生参与大型国际会议。

(三)在培养过程中采取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他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四)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和大二春季学期末,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申请进入律师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选拔机制:

(一)选拔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二)选拔条件

在全校同年级法学专业的学生中进行择优选拔,选拔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律师职业;

2.学习成绩年级排名前10%的学生;

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5.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具备较强的外语能力(听、说、读、写、译);

7.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卓越班的学习氛围、管理制度和淘汰退出制度。

奖学金制度

卓越涉外律师人才试点班的学生在校期间除享受各类校级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之外,还单独享有涉外律师试点班的特设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不少于试点班总人数的50%,学生只要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均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