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上海政法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0-06-29浏览次数: 10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同意警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面向在校本科生开展法学专业海外安全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及经济与金融专业金融合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通过转专业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收人数

法学专业海外安全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转入学生人数预计30人;

经济与金融专业金融合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转入的学生人数预计30人。

二、申请对象

可申请转专业的为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除提前录取批专业、艺术类录取专业的学生外),同专业的不同方向之间不能互转。

三、申请条件

已修满两学期课程的一年级本科学生,平均成绩绩点达到或超过2.7,必修课程全部及格且符合转入专业的特殊要求者,可申请转专业。

四、不得申请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未修满两学期课程的学生

2.必修课不及格的学生

3.受到过违纪处分的学生

4.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5.“专升本”的学生;

6. 提前录取批专业的学生;

7. 定向招录的学生;

8. 艺术类专业学生。

五、办理程序

1.202071日-75,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学校信息门户(http://my.shupl.edu.cn/),在办事大厅搜索并进入“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模块,按流程填写转专业申请每人限填一个专业(逾期未填报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注:因受疫情影响,学生无法进校打印大一学年在校成绩大表,在系统申请时暂提交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截图,具体成绩大表由教务处统一打印至学生申请转入学院。

2.202071日-76  

学院教学秘书及教学院长审核学生转出申请

32020年7月7日—7月10日

由转入学院根据转入专业要求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学院可接收学生名额以及成绩排序结果择优录取,编排班级。学院在转专业工作过程中需公开、公平、公正,并在考核工作中做好过程性档案建设。

转入学院710完成网上审核,并将拟录取名单送交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预录取名单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布通过名单。通过后的名单由校办发文送学生所在学院。相关学院在接到转专业名单后,通知学生本人,同时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或接收工作,并指导学生选择新专业的课程。

5.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学校公布的转专业名单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天,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并按新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转完专业后宿舍将会做调整,需服从学校统一调剂安排。

六、其他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中期选拔;

2.未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仍留在原专业继续学习;

3.被正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20206月29

 

附件1:警务学院2020法学(海外安全管理试点班)学生择优方案.doc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 2020经济与金融(金融合规人才试点班)学生择优方案.doc

附件3: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流程使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