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学校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学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为实现行业和高校在人才培养上的零距离合作,满足人才培养方向全面对接行业的需求,由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政法学院共建成立了上海政法学院警务学院。

(一)学院概况

警务学院,The School of Policing Studies (SOPS),作为国内首家以“警务”命名的高等院校二级学院(正处级),在办学上具有三个突破性的特色:一是实现行业和高校在人才培养上的零距离合作,学院由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政法学院共建,人才培养方向全面对接行业需求;二是建立了多警种警务人才的同步培养机制,学院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干警提供学历教育和职后培训,这种多警种培养模式在国内尚属唯一一家;三是警察职业人才和警务类人才同步培养,除传统入学即入警的订单式干警培养机制之外,学院还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服务,为多个国家和跨国公司培养海外安保类警务人才。

作为上海政法学院推进二级学院管理改革的窗口学院,同时也是上海市司法局的共建学院,结合我校综合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本科监狱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实际,警务学院坚持“扎根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治理”的办学定位,以“对接行业需求,凸显警务特色,立足实战教学”为基本办学思路。以上述原则为基础,学院拟推动“双向挂职”机制,接纳实务部门干警挂职警务化管理副院长,同时鼓励教师挂职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公安等实务部门。

(二)人才培养

警务学院主要培养五个层面的警务人才:一是将中央政法委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班做出特色;二是恢复与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合作开展上海监狱、戒毒基层人民警察学员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项目,培养监狱学二学位和法律硕士(监狱学方向)干警人才;三是依托规范便捷入警机制打造监狱学、法学(社区矫正方向)本科毕业生;四是深入开展警务硕士综合改革项目,为公安、司法行政部门提供在职法律硕士的学历教育;五是从国家、地方、院校等三个方向推动我校公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涉外警务等)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的发展。总之,警务学院走上正轨后,人才培养体量每年约为400余人,全院干警学员及研究生共计约为1100人左右。

(三)师资队伍

为进一步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警务学院将侧重于打造一支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双师型特色师资队伍。学院实行“专职教师+实务警官”相结合的师资模式。一是警务学院内部在监狱学、社区矫正、戒毒学以及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打造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均搭配合理的专职教师队伍;二是充分借助兄弟学院和上合培训基地的师资力量,提升警务学院教学理论层次和学科综合性;三是为保证实践实训教学需要,在全市政法系统范围内聘任干警作为我院校外实践实训基地专家人才库的兼职教授,采用讲座、具体承担课程等形式,丰富专业理论教学的内容,满足实训教学的特殊需要。

在特色青年教师培养问题上,重视对青年教师的业务培训,努力为青年教师提供提高业务水平的平台。每年有计划地派出2-3名教师到监狱、公安、检察等政法单位进行挂职锻炼及调研,不断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同时,实行青年教师实训计划,向相关兄弟院校派出青年教师进修。

(四)学科建设

警务学院将在监狱学国家特色专业、教育高地、高原学科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刑事执行(监狱学、社区矫正、戒毒学)学科的发展和打造,通过办刊、办会等多种途径,进一步确定我校监狱学专业在全国的领军地位。同时,依托于狱内侦查方向的培育,进一步发展刑事科学技术(工科)、涉外警务等特色学科,并打造司法鉴定中心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