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组织实施人才培养的主要依据,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文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我院决定按照教育部(教职成[2022]2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课题的立项工作。现将该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推进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建设,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公民道德素质;坚持遵循规律、服务发展,适应成人在职学习需求和认知规律,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应用性和发展性,服务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规范、突出特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学基本文件,规范编制流程,结合学校专业特色及生源多样化特点等,探索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

  1. 项目名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1.法学专业(专升本)

2.财务管理专业(专升本)

3. 工商管理专业(专升本)

三、项目建设周期、资助金额及要求

1.建设周期:项目立项起至2023115

2.建设经费:2万元/专业(含课程教学大纲

3.总体要求:根据国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办学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结合我校发展规划与特色优势,科学合理确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明确学生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4.成果形式:

1)人才培养方案:项目结题最终按《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的精神和要求格式提交。

2)课程教学大纲: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提交。

5.团队建设具体要求:

1)要求团队教师结构合理,一般不少于三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是本校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整体素质高、责任感强;

2成员均应具有立项课题相同专业学科的学术背景或本科教学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还应担任过该专业的教研室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作奖励、荣誉称号

3成员均应具有课程设置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组织实施者的能力;

6.编制程序:

1)组织开展调研: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成人本科(专升本)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和不足,深入调研、分析行业企业和学习者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结合教育部文件精神,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分析报告,总结之前各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习借鉴其他高校好的经验做法;

2)组织编制,形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并进行论证;

3)根据论证结果修改形成最终稿后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审议。

四、结项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

1.调研分析报告

2.方案论证会相关佐证材料(会议照片、会议记录)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课程教学大纲

1.课程教学大纲论证

2.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汇总

五、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要求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电子版于810日前以PDF扫描版文件提交至邮箱。

2.继续教育学院将于820日前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评审结果将于8月底给予公示。

联系人:杨立颖  电话:64277796  

Email:1256168892@qq.com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docx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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