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 教授第壹讲 第32期】法律学院黄辉教授:行政复议听证的范围限定、模式转换与程序规范—兼评新修《行政复议法》第50、51、61条

发布者:马叶俊发布时间:2024-04-28浏览次数:10

讲座题目:行政复议听证的范围限定、模式转换与程序规范

——兼评新修<行政复议法>第50、51、61条

讲座时间:2024年5月7号 14:00——16:00

讲座地点:信教107

主讲人:黄 辉(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教授)

主持人:白 阳(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讲师)

主办单位:人事处、科研处、法律学院   

 

   主讲人简介

黄辉,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入选上海市曙光学者人才计划、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计划,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企业合规与风险治理。

   讲座内容简介

行政复议功能历经内部监督功能下以书面为核心的形式审查(1990-2007)、争议化解定位下的听证引入(2007-2020)和化解争议主渠道定位下听证的完善(2020-)三个阶段,报告将以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主线,探讨行政复议的功能变迁与复议听证的制度关联、听证的适用范围、模式与程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