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继灵副校长主持召开资产处制度建设工作专题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14020

3月12日下午,胡继灵副校长在求实楼314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制度建设工作专题会。资产处全体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资产处处长凌斌首先对资产处工作所涉及到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包括国家层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9项,上海市层面如《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教委系统事业单位库存物资管理条例》等5项,学校层面如《上海政法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上海政法学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9项,资产处部门层面如《资产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资产处经费管理使用报销办法》等10项,并从资产管理、招标采购、仓库和内勤管理等角度对如何制订制度、执行制度、完善制度作了阐述。

接下来资产处的其他同志也都从自身工作的角度对如何加强制度建设做了发言。大家表示,我们学校作为政法类的高校,一定要依法治校,让规章制度成为我们各项工作方式方法的指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规范工作、处理工作,并在工作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和完善规章制度,让制度建设和我们的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从而步入良性循环。

胡继灵副校长最后作了讲话。她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向制度建设要长效”的命题,为我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就要对症下药、真抓实干,使制度更完善、监督更有力。她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管长远要靠制度,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因此我们要牢固确立2个意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度确立以后最重要的就是要执行,首先是学习制度,做到在工作中能够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用制度来指导实践;其次是要善于总结和发现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更好的指导我们的工作。资产处应通过部门工作会议等形式,召集部门工作人员对制度进行学习和交流,“头脑风暴”,集思广益,对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学校其他部门的规章制度要组织进行认真学习;在具体工作中要针对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查漏补缺,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把制度笼子织密织牢,全方位加强党内监督和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