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7浏览:4807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19-2020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计划下达给各学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组织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ms.shupl.edu.cn/),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学院内先行初评,对拟上报学生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内上报推荐名单并导出院级汇总表加盖学院行政章,于92813:00前报送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学生无需打印出个人申请表。

注意:本校2020年秋季学期发生学院或专业变动的学生,如:转专业、卓越班中期选拔和2019级法学(海外安全管理试点班)的学生在原学院申请与审核,并请该类学生延后至91920日进行上网申请。

请各学院参照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按照既定的比例和金额,统一评审标准,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9-2020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

 

 

 

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2020831

附件:

          2019-2020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

 

学院

金额(元)

法律学院

322410

经济法学院

268620

国际法学院

251790

刑事司法学院

179850

警务学院

6204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9040

经济管理学院

554730

政府管理学院

346170

上海纪录片学院

134310

语言文化学院

180840

人工智能法学院

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