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5浏览次数:112

2013年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上海政法学院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原则

1、            自愿申报;

2、            公正,公平,公开,好中选优;

3、            评选结果公示;

4、            可申诉;

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万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各一份,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奖励奖项、科研成果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参与的项目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请本奖所填科研成果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与申请奖项层次相对应)获得;

3、硕士研究生须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4、申报材料务必于1115(周五)下午400前交研究生部吴老师收。

附: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