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部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的精神,强化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的优势,引导大学生认真学习并深刻解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内涵,在实践中践行真知、砥砺品质、提升素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本年度我校将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并肩三十载实践成就中国梦(暂定) 二、项目类型 1.“接力时代使命,共迎六五华诞”社会调查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五周年,上海市社会实践建设30周年、上海政法学院建院30周年为契机,以个人或组队的形式,通过回顾和展望中国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历史兴衰和未来之路,围绕社会发展,从经济、文化、政治等多方面进行考察,从国家、社会、个人等多层次进行思索,开展为期不少于两周的调研活动,并以文字、照片、视频等方式加以记录,为全面深化改革奉献一己之力。个人单独完成的调研报告不少于2000字,团队合作完成的不少于5000字。 2.“关注民生,记录社会”调研活动 各实践队伍依托自身资源,发挥专业优势,以两会提出的十个民生热词为出发点展开调研。通过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实地探访等形式,关注以“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的“老三难”和“养老难、入托难、出行难”的“新三难”为代表的民生问题,深入基层、体悟民情,了解民生之忧和百姓之需,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建言献策。 3.“美丽中国行”调研活动 各实践队伍积极响应2014年全国两会关于“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的号召,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等方面展开调研,由点到线、由线及面,深刻分析我国出现的各类环境问题,立足于“我”,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发挥每个人的力量,携手共建美丽中国。 4.“百个法律爱心暑托班”建设活动 结合今年团市委承接的市政府实事项目”爱心暑托班“,各实践队伍充分发挥我校法学专业优势,通过开展普法宣讲、法制调研、法律援助等活动,将民主法治精神带进社区青少年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律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公平正义点燃希望之火。 6、“育才兴国,言传身教”实践活动 各实践队伍应关注中国教育现状,以服务社会为己任,普及知识技术和人文理念,举办爱心项目对接活动,走进、农村、厂区、社区、园区等农民工及其子女聚居地,支援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7、“青春并肩三十载”回访活动 在上海市社会实践开展三十周年和我校建校30周年之际,鼓励各实践队伍重返当年的实践地点,进行回访活动。通过对比实践地今昔发展变化,以小见大,关注社会发展,感悟时代变革,认识社会实践的意义;鼓励各实践队伍寻访我校毕业校友、前辈教师等,探寻学校发展的轨迹。 8、“上海2014年十大实事项目”调研活动 各实践队伍在充分学习《2014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文件的基础上,以上海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十件实事为切入点,从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展开调研,心系社会热点,情牵民生百态,密切关注十大实事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 9、其它 以上主题活动之外,鼓励个人或组队开展文化交流、实地调研、志愿服务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通过实践认识社会、考察国情、服务群众、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工作进程 (一)第一阶段:学院层面选拔 1. 时间 2014年4月18日至5月12日 2.选拔说明 本年度将立项实践队伍分为院级队伍、校级重点队伍、市级重点队伍、国家级重点队伍,其中院级队伍选拔工作交由二级学院进行。 3. 具体操作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以答辩形式开展选拔工作,评委中必须包含至少一名专业教师。各学院按照队伍优秀程度进行汇总,并上报4支队伍参与校级层面选拔(4支参与校级层面选拔的队伍不得同时兼院级项目)。 4.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 (二)第二阶段:校级层面选拔 1.时间 2014年5月13日(暂定) 2.参与对象 各学院推荐的4支实践队伍。 3.选拔方式 校团委将邀请相关专业老师担任评委,以答辩形式进行队伍选拔,根据答辩成绩确定市级重点队伍和国家级重点队伍。 (三)第三阶段:实践开展 1.时间 2014年7月1日至9月1日 2.注意事项 (1)重视安全:各实践队伍在暑期开展实践活动时,务必团结协作、保障实践安全,若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学院及学校。 (2)加强宣传:鼓励各实践队伍借助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并做好媒体报道汇总工作。 (3)报送材料:实践开展阶段主要是电子材料报送,包括网络平台建设、简报、随队日记等 (四)第四阶段:社会实践结项及成果展示 1.时间 2014年度9月至10月 2.结项安排 结项安排各学院推荐不超过3支队伍(3支队伍可以是院级项目、也可以是校级重点项目)参加校级申报,校团委统一组织评审,获奖队伍的指导教师可推荐参评市级优秀指导教师,学生可推荐参评市级先进个人。 答辩要求: ①答辩形式包括PPT、DV等,答辩时应尽量体现队伍的实践特色成果。 ②答辩人数不超过3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审提问环节不超过2分钟。 ③各队伍答辩最终分数为评审老师给出的平均分。 3.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结项材料报送。 (五)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1.时间 10月下旬 2.奖项设置 (1)、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 (2)、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最佳项目奖 (4)、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项目奖 (5)、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6)、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带队(指导)教师 (7)、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 (8)、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DV (9)、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图片 (10)、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简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在学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动员,形成“知实践,爱实践,好好实践”的氛围,积极组织学院教师参与指导学生选题、组队及实践,为实践活动配备必要资源,做好相关统筹协调工作。 2.发挥优势,追求实效 各学院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将社会实践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与学生专业学习相结合,力求形成具有学院或专业特色、可持续建设的实践项目。 3.统筹资源,扩大影响 各学院可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践基地、校友资源、社会资源等,保障实践顺利开展,形成实践活动长效机制。鼓励学生利用报刊、网络、微博等多种媒体平台发布社会实践内容,扩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 4.重视安全,排除隐患 各学院要认真开展实践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做好安全预案,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实践活动能够安全、有序、有效进行。 五、更多信息可关注校团委网站“青春上政”,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官方新浪微博:“@上政校团委社会实践部”以及人人公共主页:“上政社会实践”,校团委将在网络平台推出“实践季”系列活动。 六、相关联系人:刘阳 陈曦 联系方式:183-2117-0779 185-0173-2161 E-mail:shuplmaster_shsj@163.com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研究生部团总支研究生会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