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学生留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5浏览次数:108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4年暑假学生留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宿时间

  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31日。

二、留宿对象

非上海生源,确因学业等原因需要留校住宿的,可申请留宿。

三、申请流程

1.申请留宿学生向辅导员提交留宿申请,在学工办网页下载并认真填写《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学生家长无法签字的,请代签人明确写清原因;

2.申请留宿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核实留宿申请。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家长知晓学生留宿情况,学生留宿原因真实;辅导员应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学校只为学生提供暑假住宿等相关服务,学生应对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3.辅导员将学生留宿申请汇总后,提交学院审批、签章;

4.6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汇总后的《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交社区18号楼。

四、宿舍安排

    本着“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的原则,暑假留宿学生将集中住宿,学工办社区根据申请学生数量安排宿舍。

五、相关要求

    1.规范流程,认真审批。各二级学院要规范申请流程,严格把关,组织学生详细填写申请原由,学生辅导员应主动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确保学生家长知晓学生留校情况。

    2.严格管理,加强教育。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暑假留宿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根据留校学生情况,安排好辅导员值班工作,并主动掌握本学院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情况,做好管理工作。

    3.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二级学院应加强与学工办、保卫处的沟通,互通信息,对留校学生的异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

 

附件一: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研究生部网站资源下载处)

附件二: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研究生部网站资源下载处)

 

 

                                     学 工 办

                                     保 卫 处

  研究生部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