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伦理学家王海明教授应邀来我校作讲座

发布者:方瑜发布时间:2016-10-24浏览次数:601

2016年10月23日上午9点,三亚学院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我国著名伦理学家王海明先生上政系列讲座的第二讲——“理想国家的评价标准与实现条件”——在庸夫楼101室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我校研究生处主办,海问沙龙协办。我校刘英明、王卫明、毕巍明、万震、聂庆轶等教师与近百名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王海明老师首先指出,之所以法理学和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与伦理学的核心问题一样都是正义、平等、自由,原因是法和政治应该如何的价值原则都属于道德原则范畴。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好坏应该且可以根据一定的价值标准进行评估。所谓国家学,就是关于国家制度好坏的价值科学。

接着,王海明老师提出了国家制度价值推导公式。这个公式基于两个前提,推导出两个结论。这两个前提分别是:“国家事实如何(国家制度好坏价值之实体)”和“国家目的如何(国家制度好坏之价值标准)”。这两个结论分别是:“国家制度应该如何(国家制度之价值)”和“好国家制度如何实现之条件”。国家制度价值推导公式及其所由以构成的四个命题,能够推导出国家学的全部对象,因而可以称之为“国家学公理”。

再次,王海明老师基于上述“国家制度价值推导公式”推导出国家学的三个基本研究对象,即国家本性论(基于前提1)、国家价值论(基于前提2和结论1)、国家实现论(基于结论2)。国家本性论是关于国家事实如何之本性的研究,主要研究国家概念、国家起源、国家类型以及社会发展规律与人性定律。国家价值论是关于国家制度价值标准和国家制度应该如何的研究,主要研究国家制度价值标准体系,并用以衡量各种类型国家制度——各种民主制与非民主制以及各种私有制和公有制国家制度——之价值。国家实现论是优良国家制度如何实现之条件的研究,主要研究民主与共产主义实现的主客观条件。

王海明老师演讲完毕后,我校研究生处刘英明副教授作了三点简要评论。第一,王老师理想中的国家形态是共产主义民主共和国。希望大家把王老师理想中的国家形态看作是一个开放的探讨平台,这一平台的部件可以根据社会条件的变迁而不断优化重组,而不要理解为某种固化的形态。第二,王老师《国家学》一书,基于“国家制度价值推导公式”推导出国家学的三大基本研究对象及其下面涵盖的系列原理论述。这些论述不少地方都发人深省,比方说从契约论角度界定国家的概念,再比方说对“劳动是价值创造唯一源泉”的批判等。第三,王老师朗诵了中国古代诸多诗人作品以证明这些诗人锲而不舍的出仕情节,进而说明弥漫中国古代社会的“升官发财”单一价值观。希望参加讲座的各位同学像王老师一样关心国家、思考国家,但不要把当公务员作为报效国家的唯一出路。

讲座过程中,王海明教授的精彩演说获得了在场教师和学生的阵阵掌声,活动结束后,聆听讲座的各位教师和学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邹家珉摄影并撰写初稿、刘英明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