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赵秀举为我校学生开展讲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4浏览次数:951

2016年11月11日上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赵秀举教授应邀在庸夫楼106为我校学生开展了题为“民法中的诉讼思维”的讲座,本次讲座由研究生处刘英明副教授主持,百余名本科及研究生同学参加了讲座。

讲座中,赵秀举老师主要向我们介绍了三部分内容:程序法的价值与宿命、民法与民诉的差异以及诉讼的思维方式——解构和重构。

赵秀举老师首先在程序法的价值与宿命中指出四个变化:程序从程序工具主义到程序本位价值演进,从私法到公法地位的变迁,程序优先于权利意义的消释以及程序工具化的强化。赵秀举老师强调:承认程序法独立价值的前提下,程序法的设置要以实体法为基础,促进实体公正的实现。

接着,赵秀举老师向我们介绍了民法与民诉法的差异。他指出民法在于理论建构而民诉运转则解构民法制度,民法在封边的思维空间内完善而民诉则在具体的时间与空间内发展,民法总是在尝试建构理性的社会而民诉总是要面对非理性当事人的冲击。

再次,赵秀举老师重点向我们介绍了诉讼的思维方式,即解构和重构。解构,即任何复杂的民事纠纷均必须解构成单一的法律关系,包括一项权利、一个原告、一个被告、一种法律关系、一项救济请求;而构建则是指民诉必须最终实现民法的理论。赵老师还举了物权的公示及其变动等情形使我们更好地进行理解。

赵老师以其幽默和生动的案例为我们向我们娓娓道来,使我们十分轻松地理解抽象难懂的知识和学说;还将我国的立法司法情况与德国进行对比,让我们更加清楚我国的立法司法还存在着哪些不足。

整个讲座过程中,赵秀举教授的精彩讲述赢得了在场学生的阵阵掌声和称赞。讲座后,赵老师还向我们分享了他在德国的求学经验和心得体会,同学们也积极踊跃地与老师进行交流,参加此次讲座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在此次讲座中受益匪浅。(知识产权1442班蔡佳莹 撰稿)


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