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第一轮复试工作顺利结束

发布者:方瑜发布时间:2017-03-30浏览次数:3128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我校工作部署,我校于3月25日—29日开展了2017年硕士研究生第一轮复试工作。本次招生是我校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后的第一次招生,招生专业分别为法学理论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刑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以及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本次共有500余名考生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

此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开展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学校成立了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学校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处处长为成员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研究生复试的宏观工作;成立了由研究生处工作人员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以及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复试开始前,学校组织召开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布置会,对2017年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和周密安排,审定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对复试过程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并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

3月25日上午8点起,我校开始进行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的审核工作。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包括查验考生身份、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及材料、审核考生报考条件三个部分。

326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加盖研究生处公章的复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了我校研究生复试的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6日上午进行了专业课笔试工作,下午进行了综合素质面试工作。本次复试各环节均实行“双盲制”,并对面试全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复试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专业导师组、教务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进行。

 3月29日,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我校对参加第一轮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排名并根据录取名额对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现场录取,录取法学硕士考生170人,法律硕士考生130人,共计300人。

    下一步,研究生处将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的要求开展法律硕士第二轮复试工作以及其他各项后续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陈悦撰稿/摄影)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3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