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召开关于研究生手册修改的学生意见征询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5浏览次数:3314

2017年6月2日,研究生处在法学楼B1-306会议室召开研究生手册系列规章制度修改讨论会,主要讨论教育部41号令颁布后研究生手册相关条文的修改和新增情况。会议由龙洁老师主持,研究生处赵俊处长、袁远老师、黄丹丹老师、梁苏琴老师、何也老师、2015级、2016级的班委代表和研究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袁远老师介绍有关招生、入学资格复查等方面的规章情况。黄丹丹老师详细的介绍了有关学籍、培养、学位工作等方面的规章情况;梁苏琴老师介绍有关奖、助、勤、贷等方面的规章修改和新增情况;何也老师介绍教学、考试规章修改等方面的相关情况;龙洁老师细致介绍了违纪处罚、申诉以及《研究生管理工作细则》修改的情况。

与会学生代表认真地聆听着各位老师对相关条文修改的介绍,时不时将有疑惑或者重要信息用笔记录下来。在随后的讨论中,学生代表们主要聚焦在毕业资格论文要求“社会实践学分兑换”“境外交流学分认定问题。对于同学们提出的疑惑,与会老师纷纷给出了解答。会议气氛活跃,各学生代表发言踊跃。

最后,赵俊处长进行了总结发言,她对各位学生代表参与本次相关规章制度讨论会表示感谢。

赵俊处长指出,此次讨论会是基于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背景下召开的,是学生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体现。希望大家不管是会上还是会后都能踊跃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生处会在修改的过程体现了保护、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以及师生共同参与管理的原则。本次新修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我国高等教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体现了立德树人、法治治国的精神今后,研究生处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体现契约精神,并保证了相应的程序正义。希望同学们以后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能学会走法律程序,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此次新修订的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合规性审查等程序后将于2017年9月正式生效届时将在研究生处的官网进行公布。

 

研究生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