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方瑜发布时间:2023-04-11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导师、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过程管理,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政院研〔2021〕228号)附件1的规定,拟开展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制比检测申请

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在“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中提出,经导师同意,由学院秘书进行审核。

申请复制比检测的学位论文应当符合学校或上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复制比检测安排

   (一)申请对象

   已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院系已在“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完成其预答辩结果录入和确认。

(二)上传论文要求

研究生在“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申请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并上传送检论文。论文要求:

1.封面信息齐全,格式符合要求;

2.PDF文件,页面完整无空白页;

3.文件命名格式: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三)审核管理

   研究生完成申请后,导师和院系秘书及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或“审核不通过”。

   (四)复制比结果录入和确认

1.论文双盲评阅前只组织一次复制比检测;

2.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小于或等于20%的,视为合格;

3.复制比检测完成后由研究生处将检测结果录入“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研究生、导师和院系可以查询;

4.复制比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准备进行学位论文双盲评阅。

三、时间安排

根据《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工作提示各学院、硕士点需在2023年4月14日前完成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申请,研究生导师、院系在2023年4月16日之前完成审核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操作方法详见《学术不端检测申请-学生》(附件2和《学术不端检测管理-院系秘书》(附件3)。


    附件1 上海政法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附件2 学术不端检测申请-学生.doc

    附件3 学术不端检测管理-院系秘书.doc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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