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理事会,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当选为副会长、副校长关保英当选为常务理事

    10月27日,上海市法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出席会议。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崔亚东主持会议。

    大会首先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法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上海市法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上海政法学院刘晓红校长、关保英副校长等六人当选为理事会理事。随后,上海市法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上海市法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崔亚东当选为上海市法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会长,刘晓红当选为理事会副会长,关保英当选为理事会常务理事。

    新当选的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崔亚东在发言中强调,新一届理事会要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发挥法学会作为党联系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最优化法治环境作出贡献。他还指出,要坚持引领、繁荣、创新的原则,搭建学术研究、交流高端平台,凝聚法学法律人才力量,深入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法治文化创新,为法治上海、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和智慧。

科研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