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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法学专家受聘担任上海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18年08月29日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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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市委政法委召开法律顾问聘任座谈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同志出席座谈会并为受聘的法律顾问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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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根据中央、市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精神,市委政法委制定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经遴选推荐,并征求本人及所在单位意见,决定聘请以下同志担任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以姓氏笔画排序),聘用期三年。


刘宪权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杨  力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陈柳裕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保中

上海市委党校教授

季立刚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胡玉鸿

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郭志远

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潘牧天

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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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寅同志在讲话中指出:


◆ 要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法委不管是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还是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法工作方面,都应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 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作用,市委政法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工作细则》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需求,主动邀请法律顾问一起参与重大活动、重要文件和事项的决策、监督和评估等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提高依法履职和科学决策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通讯员郑法玮供稿)

责任编辑:胡    鹏   汪   溥 

版面编辑:路小艺   唐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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