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教育部等部门相继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类)“十四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关于加快建设上海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聚焦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以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促进涉外知识产权人才供给更好匹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我市产业发展所需,经济法学院以知识产权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基础,以培养知识产权涉外法治专门人才为目标,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试点班)(以下简称“试点班”)。
为保障第二届试点班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布2025年涉外知识产权人才试点班遴选计划:
一、遴选对象
第二届试点班学生拟从2024级知识产权专业和法学专业(不含卓越班)本科生中遴选。
二、遴选条件
参加试点班遴选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在校学习满1学期的一年级学生;
2.为法学或知识产权专业学生;
3.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3;
4.必修成绩全部合格且无不及格记录;
5具备较为优异的外语能力。
三、遴选名额
试点班计划每年遴选20名学生。
四、遴选安排
(一)报名阶段
1.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经济法学院进行条件审查并按学生绩点排序。
(二)面试阶段
教务处和经济法学院负责组建面试专家组,包括法学、知识产权、外语等不同类型考官共计5名组成,共同对报名学生的政治素质、知识水平、法学素养、实训技能、学习能力、外语水平、沟通表达等综合能力进行面试并打分。
(三)录取与公示
1.对所有考官成绩取平均值,对进入面试的报名学生按分值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2.取前20名录取进入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试点班,并拟于5月下旬公布。
五、遴选保障
遴选报名同学需填写附件1“报名表”,并于2025年5月6日前(周二晚12点)发送至邮箱Tong_xiuyu@shupl.edu.cn。
关于试点班培养计划详见文后附件2。
六、其他
1.未被批准试点班遴选的学生,仍留在原专业继续学习;
2.被正式批准转入试点班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附件2:2023级知识产权专业(涉外知识产权试点班)本科人才培养方案.rar
教务处 经济法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