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宣讲进上政,新生参保“零距离”

时间:2025-09-10浏览:16

2025831日,青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来我校举办了一场生动详实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宣讲会,主要围绕医保背景、大学生居保、新生参保申报确认和常见问题展开,帮助新生们迈好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第一步。

宣讲会开始,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首先介绍了大学生医保的政策背景。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本市于201611日起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海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均纳入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工作人员特别强调了依法参保的重要性,指出《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大学生作为社会重要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接着介绍了医保待遇参加上海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享受普通门急诊、住院和大病保险等多重保障。大病保险可对符合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进行再报销。2025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355缴费可通过校计财处代缴,也可以由家长共济支付

关于新生最关心的参保流程问题,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解释。2025级新生根据通知,于9月初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参保操作新生在线上签署《自愿参保承诺书》并提交确认。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起新增了医保待遇等待期规定。有待遇等待期的学生,签署《自愿参保承诺及知情同意书》后,医保部门自报到注册之日起计算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满后的次日,为新生建立2025年度居民医保账户。

针对参保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也作了详细解答,例如:大学生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大学生发生的急诊费用是否可以申请报销?等等。

校将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大学生参保工作,通过专题培训、线上推送等方式,确保医保政策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切实提高校学生医保参保率和保障质量。目前我校医务室已建立“高校参保经办服务点”,致力于打通医保服务学校的“最后一公里”,开启“校内办”、“面对面”、“零距离”的医保服务新模式。


源|后勤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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