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读书会第57期在上海政法学院成功举办

时间:2026-04-13浏览:30

410日,由察哈尔学会主办、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调解学院)承办的察哈尔读书会第五十七期,在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楼B2-110会议室举行。本期读书会以《法律与社会规范》为阅读书目,察哈尔学会柯银斌担任主持人,广东工业大学钱锦宇任领读人,十余位法学界专家学者、实务代表及校内师生参与研讨。

开幕式由法律学院党委副书记丁明强主持。院长魏治勋介绍了读书会筹备情况并致谢,党委书记彭辉致欢迎辞并介绍学院发展建设,柯银斌代表学会致辞,重申读书会“读真书·真读书·出真知”的办会宗旨。

领读环节中,钱锦宇以“规则、行动与人”为题,将波斯纳的核心思想概括为“从信号到秩序”,指出规范是个体通过高成本行为发送合作信号形成的行为常规。他从社会规范的理论必要性、信号传递的博弈逻辑、法律的工具限度三个层面展开论述,结合曲比古石案佐证观点,同时也指出该书将情感化约为成本收益计算的理论局限。

与谈环节,与会者围绕法律本质、社会规范权威生成、法律与非法律机制的合作等核心问题展开深入交流。郑金玉反思了当代社会对社会规范的忽视问题;范政强结合“枫桥经验”,指出中美法律与社会规范关系的差异;陈洪杰以东方智慧反思西方理性主义陷阱;魏治勋通过商业送礼案例,阐明社会规范与法律事前预防、事后兜底的互补关系;白利寅通过法经济学指出当前中国普法过程中的要点;冯立志将法律与社会规范定义为“硬秩序”与“软秩序”,主张二者遵循“谦抑”与“补强”原则。解则坤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主导的公共信号体系,社会规范是自发声誉均衡,二者互动构造动态正义;邓轩指出律师的昂贵信号与专业流程,能传递可靠性并筛选客户,助力建立信任;安翊青探讨实务中二者结合的难题,强调从法条主义到法理主义的必然性;周芹从人力资源角度,分享了信号模型在劳资互动、企业市场活动中的体现;孙海泳提醒中企出海面临信号跨文化错配风险,应通过长期利益共享传递可信信号;姜滢提出法律管底线、社会规范管人心,律师是二者间的“翻译官”与“拧绳人”。

总结环节,钱锦宇表示本次研讨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反思,充分体现了“读真书、真读书、出真知”的读书会精神。本次读书会的举办,深化了对法律与社会规范关系的跨学科理解,为智库、高校与实务界的常态化三方对话提供了新范例,将为中国法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提升贡献智识力量。


源|法律学院(调解学院)

文|司亚硕

图|乔珂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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