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9时,学校在B2-101会议室召开了法律学院副院长任职宣布会,会议由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文立月主持,副校长关保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法律学院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党委组织部部长王静宣读了学校党委《关于王康等同志任职的决定》。王康作了表态发言。他衷心感谢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以及学院同事的支持。他表示,将尽快完成角色转变,切实担负起岗位职责,坚定信念,更加踏实勤勉的工作,顾全大局,服务师生,为推动学校发展竭尽全力。
文立月、闯晓燕、刘英明、陈海萍等法律学院教师对王康任职法律学院副院长表示祝贺,期待共同推动法律学院发展再上新台阶。
关保英指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法律学院的发展,始终关注配齐配强学院的领导班子,经过严格的组织选任程序、全方面的考察,选任王康同志担任副院长一职。希望王康同志和学院其他党政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学院制度建设,加强教学管理,推进学科建设,并团结带领广大师生顺利完成即将开展的本科教学评估任务。(高璐敏 撰稿)
党委组织部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