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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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4月14日,我校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综合研究中心举行。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借助双方各自优势开展深度合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为有效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互融发展、全面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注入了新动力。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负责人钱晓晨出席签约仪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分别致辞,副校长胡继灵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伟代表双方签约。双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胡继灵主持仪式。

    刘晓红对最高院、甘肃省高院长期以来给予我校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刘晓红表示,与甘肃省高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可以更好地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培训司法执法人员,服务国家外交、安全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建共赢”的原则,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和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取所长、共谋发展。希望今后双方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合作协议落实见效,不断拓展深化合作内容。

    张海波表示,甘肃高院始终致力于弘扬丝路精神,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甘肃省法官学院设立“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学院在政法干警培训、法律培训教材编写、法律文化交流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上海政法学院位于我国改革开放的桥头堡,区位、人才、信息等优势明显,特别拥有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这样的高端平台。双方将秉持开放包容、共商共享理念,统筹借助各自优势资源,在人才培训、案例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贡献应有的力量。

    与会领导还参观了图书馆、模拟法庭、上海纪录片学院等办学设施,对我校优良的办学环境和优美的校园环境留下了深刻印象。

学校办公室

201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