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结束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上,上合组织秘书长弗拉基米尔·诺罗夫发表讲话。他高度赞扬于2019年4月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简称“中国-上合基地”)承办的首届“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官研修班”。他强调,该研修班的成功举办对提高法官解决民事和商事纠纷,提升打击有组织跨界犯罪、恐怖主义、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问题的知识水平有深远影响。
2018年5月在北京举办的第十三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上通过《联合声明》,就开展成员国法官之间的交流互访和加强法官培训等达成广泛共识。此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的运作下,在公安部国际合作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促成首届“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官研修班”落户中国-上合基地。筹备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上合基地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巡视员于小羽及有关同志多次前来进行工作指导。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上合基地办公室主任刘晓红担任筹备工作组组长,副校长胡继灵担任副组长,对校内资源进行统筹协调,校内多个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共同参与其中。
上海市公安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阳县人民法院、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法庭等单位对此次办班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最终来自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最高法院代表共22人前来培训。其中巴基斯坦派出最高法院大法官,俄罗斯派出联邦最高法院副院长、纪检委员会主席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副巡视员谈钧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
培训班在上海、杭州、诸暨、温州四地开展活动,期间共安排8场专题研讨,内容涉及中国司法制度概论、中国刑事审判制度的特点及人权保护、中国司法改革及成就、中国的智慧法院建设、跨国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国情与中国法律文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国际司法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局长钱晓晨,新中国刑法学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高铭暄,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马长山等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各场研讨会中方发言人。随着研讨、考察和座谈的逐步开展,培训班成员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司法体系、司法改革以及历史文化、国情、国家政策等有了更深入了解,对习近平主席外交思想、依法治国理念有了一定认识,各方均表达了愿意与中方进一步加强司法合作的意向。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大法官马希尔·阿拉姆亲笔写下感谢信,表达对中方的赞誉。
此次培训班对筑牢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合作基础,凝聚互信力量,更好发挥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中国-上合基地也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委的领导下推动培训工作常态化。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