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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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校长和徐国建教授参与撰写的《<纽约公约>理论与适用》一书出版

近日,由“中国国际仲裁30人”(CIAP30)一批知名的仲裁专家共同编著的《1958<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理论与适用》一书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本书共有15章,除序言、前言以及《纽约公约》和《新加坡公约》的对比外,其它内容按照《纽约公约》关键条文顺序,对其进行逐条讲解,每条讲解均包括《纽约公约》联合国官方文本的中英文原文、对各条文含义的解释,以及该条文在中国实施的情况及评论。我校校长刘晓红和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徐国建分别参与了本书的撰写。

联合国于1958610日在纽约制定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或《纽约公约》”)目前已有166个缔约方,中国于1987年加入该公约。该公约旨在要求各缔约方按照一定的国际标准,承认和执行仲裁协议,以及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生效以来,各缔约国立法机关配合立法,法院遵照执行,有力地促进了国际间执行标准的趋同和协调,便利了国际经济贸易的开展。世界公认1958年《纽约公约》是联合国制定的最为成功的国际条约之一,其意义和影响力巨大。

2018年,《纽约公约》已问世60周年。恰在2018年,“中国国际仲裁30人”成立,由中国仲裁界来自高校和律师界希冀保持较高专业水准、秉持专业精神的知名仲裁人士组成。其中,参与本书编著的专家有: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教授张月姣;上海政法学院校长、教授刘晓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连斌;外交学院教授卢松;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渌;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国建;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费宁;汇仲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王生长;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鲁明;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雪华;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华伟;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希佳。经过将近2年的努力,《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理论与适用》终于得以问世。本书是“中国国际仲裁30人”集体创作的结晶。

我校校长刘晓红负责撰写《纽约公约》第一条(公约适用范围和保留)、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徐国建负责撰写《纽约公约》第三条(依执行地国法律执行裁决)和本书附录4关于海牙判决公约评述部分。作为中国仲裁界的知名专家,刘晓红和徐国建参与本书的撰写工作不仅为推动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还体现出我校国际法学科特别是在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学术影响力,为提升我校的知名度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有力的学术保障。(张炳南 撰稿)

国际法学院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