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程序的规定,经个人自愿申报和法律学院相关硕士点审核、硕士点学科组审议并表决,法律学院研究生校内导师初审通过名单如下:
一、学术硕士研究生导师:
1.法学理论专业:魏治勋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姜熙
二、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法律硕士政府法务方向:魏治勋
公示期: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7日
法律学院
2022年4月17日
发布者:董敏维发布时间:2022-04-17浏览次数:1741
依据《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程序的规定,经个人自愿申报和法律学院相关硕士点审核、硕士点学科组审议并表决,法律学院研究生校内导师初审通过名单如下:
一、学术硕士研究生导师:
1.法学理论专业:魏治勋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姜熙
二、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法律硕士政府法务方向:魏治勋
公示期: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7日
法律学院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