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会议纪要(2017.3.20)

信息来源: 暂无发布时间:2017-03-21

2017年3月20日(周一)中午11:45,校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在工会教工活动中心306召开校工会委员会及经审委工作会议,工会常务副主席周毅主持了本次会议,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周银娥,校工会委员王晓宇、王祥修、刘伟伟、朱和平、周志宏、姚善英,经审委员刘宪、韩同兰、陶洁参加了会议,校工会委员石其宝有事请假。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安排三届二次教代会暨工代会相关工作事宜。

一、商讨了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讨论了本次会议上要增补正式代表以及大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审议的一系列文件,包括2016年学校工作报告、学校2016年财务工作报告、工会2016年工作报告、工会2016年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上海政法学院2016年提案工作报告、《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草案)》、《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建议名单、《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生活福利委员会建议名单、《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生活福利采购工作暂行办法(草案)》、《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金使用办法(草案)》。

二、讨论了生活福利采购工作方面的相关文件。会上强调要制定《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同时要修订《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生活福利采购工作暂行办法(草案)》,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改动。要根据总工会、教育工会要求以及参照我校资产设备处招标采购的规定制定暂行办法和工作细则,必须建立合法的流程,要合规。会上决定要安排教代会每组代表通过民主推荐生活福利委员会候选人,最终在本次教代会上通过生活福利委员会建议名单。

三、讨论了提案工作方面的相关文件。会上强调要制定《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同时对《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草案)》进行了审定。会上决定要安排教代会每组代表通过民主推荐提案工作委员会候选人,最终在本次教代会上通过提案工作委员会建议名单。

四、讨论了《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金使用办法(草案)》。会上确定了爱心帮困金的经费来源中,关于本校教职工个人捐赠,每年通过组织一日捐活动来募集。同时个人一次性捐赠1000元以上,社会单位一次性捐赠3000元以上者,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对帮困额度为3000-10000元这个区间进行了解释。

五、讨论了工会2016年工作报告(草案)。工作报告主要对2016年工会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同时对2017年工会工作主要任务进行了展望。委员会一致表示工会在2016年做了很多工作,服务了广大教职工,可以提请教代会审议工作报告草案。

六、讨论了工会2016年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刘宪对工作报告草案中的2016年经费收入、经费支出以及经费结余进行了解读,委员们对其中内容进行了询问,经过多次修改,确定了草案,一致同意可以提请教代会审议。

七、会上强调要落实教代会相关会场地点,及早借好相关会场。要做好教代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校工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