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工会工作流程

信息来源: 暂无发布时间:2017-06-27

(一)工会换届选举

工会起草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向上级工会呈报换届选举请示并汇报准备情况——上级工会批复——召开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正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召开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经党总支审核同意——进行分工——报上级工会审批。

(二)女工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会委员会酝酿候选人——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召开女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女工会委员——进行分工——工会行文批复。

(三)文体活动

    工会提出文体活动的初步计划方案——向分管财务长汇报 ——工会具体组织实施。

(四)对困难职工帮困补助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由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向分管财务领导汇报——工会通知申请职工领取补助金(工会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