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障计划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工会发布时间:2021-03-02

一、项目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障计划项目

二、项目范围

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障计划480元/人年,内容包括门急诊和住院费(保额5000元,免赔额600元,赔付比例70%,其中门急诊2000元、住院3000元),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万元),疾病身故险(保额2万元,含猝死),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额5万元)。主要包括以上险种,但不仅限以上项目。

三、项目服务期限

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

四、招标人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生活福利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6室     

电话:021-39225162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应的经营范围;

2.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定义见《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1号],下同)。同一公司以及其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内只能有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活动;

3.若委派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应当取得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7.投标人须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8.本项目不接受保险经纪代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9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

2.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还需提供保险公司的上述资料。

4)银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原件一份);

7)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一份,查验原件);

3.报名地点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在上海政法学院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2室投标报名。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39225162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3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

2.开标地点:上海政法学院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6室

 

 

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生活福利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