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合作院校与我校专家共同评审,现拟定我校2023年部分交换生项目拟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名单详见外事系统)。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项目解释权归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所有。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刘老师,电话:39225029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